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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嫌厕所热从阳台抛排泄物 法院:具有一定伤害性且极为恶心!

发布于:2024-04-12 作者:凹凸曼 阅读:69

江苏某小区物业连续收到业主投诉,称楼下步道,被人扔了装有粪便的垃圾袋。物业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、报警后确认,高空抛物者为某楼栋10楼的一名女性租户王某。其称,因觉得卫生间上厕所比较热,就在房间内自己解决,解决完就直接扔到了楼下。检察机关认定王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,具有一定伤害性且极为恶心,影响公共秩序,属情节严重。近日,法院以高空抛物罪,判处其拘役3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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